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使学院的师资培训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师资培训实效,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教人〔1996〕92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6号令)的精神,结合《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师培训、进修工作规程(修订)》等文件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并重,鼓励符合条件者积极参加进修培训。
2.注重教育质量,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
3.优化师资结构,建设一支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适应的师资队伍。
4.强化计划,按条件、分批次进行选派。
二、培训、进修形式
学历(位)教育:在职(定向或委培)研究生,以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
非学历(位)教育:国内外访问学者、单科进修、高级研讨班、各类培训班、国内外短期交流考察观摩、企事业单位挂职进修等。
三、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专业基础扎实,在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方面有较突出的业绩,能较好地履行本岗位职责。
2.工作表现好,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且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3.学院教师参加学历(位)教育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在校服务期限,外校调入的教师需在本校工作2年及以上(报考在职硕士研究生需在校工作满1年)。完成一类培训进修后,原则上2年内不考虑选派其他脱产形式的非学历教育的进修,同一层次的进修只能选派1次。
4.一切培训进修均须学院同意,未经同意报考国内外各种形式进修的教师,作擅离工作岗位论,并按照学院劳动纪律处理。
5.培训、进修的专业须对口,且符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结构调整的需要。
6.教师报考定向、委培研究生连续两年均未考取,第三年须停考一次;总计达四次均未考取,若再报考,学院只同意其报考普通研究生。
四、进修费用和报销规定
教师进修的费用按《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师培训、进修工作规程(修订)》等文件规定执行,剩余经费学院提供相同比例及限额的配套经费予以支持。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不予资助的学历(位)教育(定向或委培),学院资助其培养费的1/2,限额1.5万元。学院资助国内访问学者D类进修费、住宿费的1/2,限额5000元;资助单科进修培养费,限额4000元。
高级研讨班、各类培训班、国内外短期交流考察观摩的资助费用按《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教职工参加学术会议的暂行规定》执行;企事业单位挂职进修的资助费用按《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关于应用性课程任课教师赴企事业单位挂职进修的规定》执行。
教师培训、进修结束后,凭学历(学位)证书、培训证书、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学院办理报销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本规定未涉及到的其他事项,按《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教师培训、进修工作规程(修订)》等规定执行。
2. 本规定自出台之日起执行,由学院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